
這篇文章要解決的問題很窄:你想靠 YouTube 賺錢,但市面上關於「幾個訂閱可以開始賺」「一次觀看多少錢」的說法彼此矛盾,而且大多沒有附出處。我把 2026 年 8 月 1 日當下 YouTube 與 Google 官方說明頁上的門檻、分潤比例、收款流程逐條查過一次,再加上台灣這一端從 2026 年起才正式上路的網紅所得課稅規範,整理成一份可以直接對照執行的清單。
你會拿到四樣東西:第一,YPP(YouTube 合作夥伴計畫)現行的兩道門檻分別是什麼、台灣有沒有被納入、各自解鎖哪些功能;第二,廣告與 Shorts 的分潤比例實際上怎麼算,以及一個幾乎所有中文教學都寫錯的 Shorts 音樂扣款邏輯;第三,AdSense 收款與美國稅務資訊的實際卡關點,包含台美之間為什麼還是被扣 30%;第四,台灣財政部 2025 年 12 月發布的網紅綜所稅作業規範,把你的 YouTube 收入歸到哪一個所得類別、怎麼算境內與境外。
先講結論裡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句:YouTube 的變現門檻不是一道,是兩道,而且兩道之間的差距比多數人以為的大得多。500 位訂閱者解鎖的是粉絲付錢給你的功能,1,000 位訂閱者才解鎖廣告分潤。如果你的計畫是「先靠廣告收入養活自己再說」,那你真正要打的目標是後面那一道,而不是前面那一道。至於稅務與收款那一段,屬於財務與法遵範疇,本文只整理官方規則與出處,不構成個人稅務建議,個案請洽會計師、記帳士或所屬國稅局。
先把變現拆成兩道門檻:500 訂閱與 1,000 訂閱
2023 年之後 YouTube 把合作夥伴計畫拆成「擴大版」與「完整功能」兩層,這是理解整件事的關鍵。很多中文教學仍然只寫「1,000 訂閱 + 4,000 小時」,那是舊的單一門檻描述;也有教學只寫「500 訂閱就能加入」,卻沒說 500 訂閱其實拿不到廣告分潤。兩種寫法都不完整。
擴大版 YPP:500 位訂閱者,台灣在適用名單內
依 YouTube 官方〈擴大版 YouTube 合作夥伴計畫簡介〉的原文,位於適用國家或地區的創作者,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可申請加入擴大版 YPP:
- 在過去 90 天內發布 3 部有效的公開影片、訂閱人數達 500 人,而且公開影片在過去 12 個月內累積 3,000 小時的有效觀看時數;或者
- 在過去 90 天內發布 3 部有效的公開影片、訂閱人數達 500 人,而且公開 Shorts 在過去 90 天內累積 300 萬次的有效觀看次數。
該頁面列出的適用國家或地區清單中,明確包含台灣。這一點值得特別確認,因為 YouTube 的部分功能(例如購物聯盟類的合作)在不同市場開放進度不同,但擴大版 YPP 本身台灣是在名單內的。
加入擴大版之後可以使用的收益功能,官方明列為:頻道會員、超級留言與超級貼圖、超級感謝、寶石和禮物,以及 YouTube Shopping 功能(把你自己的官方商店連結到 YouTube 並展示產品)。這一層沒有廣告分潤,也沒有 YouTube Premium 分潤。換句話說,500 訂閱這道門檻買到的是「向你的觀眾收錢的權利」,不是「向廣告主收錢的權利」。
完整功能:1,000 位訂閱者,加上觀看時數或 Shorts 觀看次數
要拿到廣告與 YouTube Premium 的收益分潤,門檻是下列任一:
- 在過去 12 個月內獲得 1,000 名訂閱者,而且公開影片累積 4,000 小時的有效觀看時數;或者
- 在過去 90 天內獲得 1,000 名訂閱者,而且公開 Shorts 累積 1,000 萬次的有效觀看次數。
注意這兩條路的時間窗不一樣:長片是「過去 12 個月」,Shorts 是「過去 90 天」。Shorts 那條路的觀看次數要求看起來嚇人,但時間窗只有三個月,代表它衡量的是爆發力而不是累積量;長片那條路則相反,它衡量的是你能不能持續產出十二個月。這兩種頻道的經營節奏完全不同,選錯路線比努力不夠更致命。
兩道門檻之外,還有五個行政條件
訂閱與觀看數只是資格標準,官方另外列了一組「加入條件」,缺一項就送不出申請:
- 遵循《YouTube 頻道營利政策》。(注意:《廣告友善內容規範》不在這份加入條件裡,它是「廣告收益」這一項營利功能的個別條件,兩者不要混寫。)
- 居住在已推出 YouTube 合作夥伴計畫的國家或地區。
- 頻道沒有未解除的《社群規範》警告。
- Google 帳戶已啟用兩步驟驗證。
- 你可以使用 YouTube 進階功能。這一項最常被中文教學漏掉,但它是官方清單上的獨立條件——進階功能要另外驗證身分(通常是手機簡訊或錄影驗證),沒開通就送不出申請,建議在還沒達標的階段就先處理好。
- 將頻道與有效的 AdSense for YouTube 帳戶連結,而且這個帳戶只能在 YouTube 工作室裡建立,官方原文寫得很直白:「你只能在 YouTube 工作室建立新的 AdSense for YouTube 帳戶。」
第五點是實務上最常出事的地方。有些人手上已經有一個為部落格開的 AdSense 帳戶,直覺會想去 AdSense 後台直接綁定,結果卡在流程裡;正確順序是從 YouTube 工作室的「營利」專區進去,由那裡導向建立或連結。另外年齡也是硬條件,但它的細節比多數教學寫的更麻煩。這一條不在 YPP 資格頁上,而在〈如何透過 YouTube 賺取收益〉那一頁,而且是逐項營利功能分開列的:只有「廣告收益」這一項寫著「年滿 18 歲,或有 18 歲以上的法定監護人能代替你透過 AdSense for YouTube 處理款項」;頻道會員、超級留言與超級貼圖、超級感謝這三項寫的都是單純的「年滿 18 歲」,沒有監護人代辦的替代條款。所以未滿 18 歲的創作者不能假設「找家長掛名就全部解決」——監護人那條路只通往廣告收益,粉絲贊助那一整組還是要等你自己滿 18。
一個會讓人白做半年的陷阱:Shorts 的觀看時數不計入 4,000 小時
這是 YPP 資格說明頁上寫得很清楚、但實際上很多人踩到的規則。官方原文:「從 Shorts 動態獲得的 Shorts 公開影片觀看時數,不會計入 4,000 小時的有效公開影片觀看時數門檻。」
也就是說,如果你這半年狂發 Shorts、累積了大量播放,你的後台「觀看時數」數字可能很漂亮,但那些時數對長片門檻的貢獻是零。你只能改走 Shorts 那條路,而 Shorts 那條路要的是 90 天內 1,000 萬次。把 Shorts 當成「衝觀看時數的捷徑」是一個結構性的誤判,它衝的是另一個完全不同的計數器。
反過來也一樣:官方把不計入「有效的公開影片觀看時數」的情形列成六項——私人影片、不公開的影片、已刪除的影片、廣告活動、YouTube Shorts(獨立列為一項),以及「不公開、已刪除或未轉換成隨選影片(VOD)的直播」。如果你的內容主力是直播,記得把直播存檔轉成公開的 VOD,否則那幾百小時同樣不算數。
| 項目 | 擴大版 YPP | 完整功能 |
|---|---|---|
| 訂閱人數 | 500 人 | 1,000 人 |
| 長片路線 | 過去 12 個月 3,000 小時有效公開觀看時數 | 過去 12 個月 4,000 小時有效公開觀看時數 |
| Shorts 路線 | 過去 90 天 300 萬次有效觀看次數 | 過去 90 天 1,000 萬次有效觀看次數 |
| 近期上傳要求 | 過去 90 天內 3 部有效公開影片 | 官方未於資格標準另列 |
| 觀賞頁廣告分潤 | 否 | 是 |
| Shorts 動態廣告分潤 | 否 | 是 |
| YouTube Premium 分潤 | 否 | 是 |
| 頻道會員 | 是 | 是 |
| 超級留言/超級貼圖/超級感謝 | 是 | 是 |
| 寶石和禮物 | 是 | 是 |
| YouTube Shopping(自有商店) | 是 | 是 |
| 台灣是否適用 | 是(官方國家清單含台灣) | 是 |
審查流程與被拒後的等待期:時間成本要先算進去

達到門檻不等於自動加入。官方在常見問題裡寫得很明確:「不會,達到門檻的每個頻道都需要經過標準審查流程。」自動化系統與人工審查員會一起評估頻道整體狀況,確認是否符合《YouTube 頻道營利政策》。
審查通常需要一個月
官方對審查時間的說法是「審查過程通常需要 1 個月」,並列出可能延遲的原因:申請數量較多、系統問題、人力有限,或審查人員對該頻道是否適合加入意見不一致而需要多次審核。
有一個對心理狀態很重要的細節:送審之後訂閱數或觀看時數掉回門檻以下,不影響審查。官方原文是「在你等候審查結果的期間,訂閱人數或觀看時數降至門檻之下均不會產生任何影響」。但是「變更影片隱私權設定或刪除影片可能會影響申請狀態」——所以送審那個月不要大掃除舊片,那是最糟的時機。
被拒之後的時鐘:21 天、30 天、90 天
YPP 資格頁列出三組數字,值得抄下來:
- 初次申請未通過,可以在 21 天內提出申訴。
- 或者繼續上傳原創內容,30 天後重新申請。
- 如果不是第一次被拒,或先前已經重新申請過,要等 90 天。
把這串時鐘攤開看,最壞情況是:達標 → 等一個月審查 → 被拒 → 等 90 天 → 再等一個月審查。從「數字達標」到「錢真的開始進來」,中間隔半年並不罕見。做財務規劃時,門檻達成日不是收入起算日。
加入之後也不是永久:六個月不上傳可能被停用
官方在「維持頻道熱度」一節寫:如果頻道超過 6 個月未上傳任何影片,或未在「貼文」分頁發布任何內容,營利功能可能會遭到停用。這對把 YouTube 當作被動收入來源的人是一記提醒——它不是放著就會持續產出的資產,它要求你維持最低限度的活躍。
這一點跟自架部落格的體質差很多。部落格的舊文章可以在你完全不管的情況下繼續帶來搜尋流量與收入,關於這種差異,我在部落格五種流量變現方式的門檻與取捨裡拆得比較細。平台型收入與自有資產型收入的最大差別不在天花板,在「你停下來之後會發生什麼」。
廣告分潤的實際級距:55%、45%、70% 各是什麼
YouTube 官方〈YouTube 合作夥伴計畫收益分潤總覽〉那一頁把三組比例寫得很清楚,這是少數不需要猜的數字。
觀賞頁廣告:創作者拿 55% 淨收益
官方原文:「YouTube 會根據內容觀賞頁面中公開影片放送或串流播放的廣告,將 55% 的淨收益支付給合作夥伴。」注意兩個限定詞:一是淨收益(net revenue),不是廣告主付的總額;二是觀賞頁面,也就是長片與直播的播放頁,不包含 Shorts 動態。
Shorts 動態廣告:45%,而且是「分配後」的 45%
官方原文:「YouTube 會根據合作夥伴 Shorts 觀看次數在創作者整體收益中的占比,支付 45% 的收益分潤。」這句話讀起來像 45%,但它的計算基礎跟長片完全不同,中間隔了一個「創作者整體收益池」。
依〈YouTube Shorts 營利政策〉,Shorts 收益分四步算:
- 匯總:每個月把 Shorts 動態影片之間放送的廣告收益匯總起來。
- 計算創作者整體收益:依營利創作者上傳的 Shorts 互動觀看次數與音樂使用情形,把廣告收益分配進「創作者整體收益」。沒有使用音樂的 Shorts,觀看次數相關收益全數進池;使用 1 首歌曲的 Shorts,相關收益一半進池、一半支付音樂授權;使用 2 首曲目的,三分之一進池、三分之二支付音樂授權。
- 分配:依你的 Shorts 互動觀看次數占該國家或地區總觀看次數的比例,從池子裡分配金額。
- 套用分潤:無論是否使用音樂,你保留所分配收益的 45%。
幾乎所有中文教學都寫錯的那一段
很多文章會這樣推導:「用了一首歌,一半付給音樂,剩下一半你再拿 45%,所以你實際只拿 22.5%。」這個推導是錯的,而且官方頁面上有一段話直接否定它。
原文:「無論營利創作者的 Shorts 是否使用音樂(包括『夢幻作曲』工具生成的音樂),我們都會直接根據 Shorts 100% 的總互動觀看次數分配收益,從創作者整體收益中支付相應的金額。因此,在 Shorts 中使用音樂不會影響創作者從創作者整體收益中分得的金額,或是收益分潤比率。」
正確的理解是:音樂授權費用扣的是池子的總量,不是扣你個人的那一份。你的分配比例永遠按你 100% 的互動觀看次數計算。官方自己給的假設範例很清楚:某國該月 Shorts 動態廣告收益 10 萬美元,其中 20% 的 Shorts 使用了 1 首音樂曲目,所以創作者整體收益是 9 萬美元、1 萬美元付音樂授權;你的 Shorts 拿到 100 萬次互動觀看,占全國 1 億次的 1%,因此分到 900 美元;再套 45%,你當月實拿 405 美元。整個過程中,你自己有沒有用音樂,完全沒有進入你那一格的計算。
這個差別在實務上的意義是:用不用授權音樂,對「你個人這個月拿多少」沒有直接影響;它影響的是所有創作者共用的那個池子有多大。所以「為了多賺錢而不敢用音樂」是一個沒有依據的自我限制。
粉絲贊助:創作者拿 70% 淨收益
官方原文:「YouTube 會根據頻道會員、超級留言、超級貼圖和超級感謝的收益,向合作夥伴支付 70% 的淨收益。」這個比例明顯高於廣告,也是為什麼 500 訂閱那一層先開放粉絲贊助功能是合理的設計——它讓小頻道用最直接的方式從最鐵的觀眾身上取得收入,而不必等到廣告主願意出價。
| 收益類型 | 創作者分潤比例 | 需要的門檻 | 計算基礎 |
|---|---|---|---|
| 觀賞頁面廣告(長片、直播) | 55% 淨收益 | 1,000 訂閱那一層 | 你自己影片旁的廣告 |
| Shorts 動態廣告 | 45%(分配後) | 1,000 訂閱那一層 | 全國共用的創作者整體收益池 |
| Shorts 的 YouTube Premium 分潤 | 45% 淨收益 | 1,000 訂閱那一層 | 依訂閱服務帶來的 Shorts 觀看次數 |
| 頻道會員、超級留言、超級貼圖、超級感謝 | 70% 淨收益 | 500 訂閱那一層 | 觀眾直接付款 |
表格有一列要特別註明出處,免得被誤用。「Shorts 的 YouTube Premium 分潤 45%」出自〈YouTube Shorts 營利政策〉那一頁,不是收益分潤總覽那一頁,原文是「YouTube 會將 YouTube Premium 淨收益的 45% 分配給 Shorts 營利創作者」,並說明部分 Premium 收益要用於支付音樂授權費用。反過來說,長片/觀賞頁面的 Premium 分潤比例,官方繁中說明頁並沒有公布——那句 55% 的文義嚴格限定在「觀賞頁面中放送或串流播放的廣告」,不要拿它去套 Premium。看到有文章寫「長片 Premium 也是 55%」,那是推論不是官方數字。
RPM 為什麼中文頻道普遍低於英文頻道

這一段我要先講一件不討喜的事:我不會給你一個「中文頻道 RPM 是多少美元」的數字。不是因為查不到,是因為網路上流傳的那些數字沒有一個附得出可驗證的來源,而 YouTube 官方從來沒有公布過按語言或按國家分列的 RPM。任何精確到小數點的「中文頻道 RPM」都是二手轉述或個案樣本,把它當成你的財務假設是危險的。
能講的是機制。理解機制之後,你自己就能判斷別人給你的數字合不合理。
RPM 與 CPM 不是同一件事
官方〈RPM 與 CPM 的差異〉頁面的定義:
- RPM(每千次觀看收益):每 1,000 次影片觀看次數,你所賺取的收益金額。它是分潤之後的數字,而且涵蓋所有觀看次數(包含沒有放廣告的那些)。
- CPM(千次曝光出價):廣告主為了在 YouTube 中放送廣告而支付的費用。它是分潤之前的數字,而且只計算有營利的觀看。
官方也註明 RPM「根據多種收益來源計算而得,包括廣告、頻道會員、YouTube Premium 收益、超級留言和超級貼圖」。所以 RPM 不是純廣告指標,它是你這個頻道的綜合變現效率。這也表示:兩個 RPM 相同的頻道,收入結構可能完全不一樣,一個靠廣告、一個靠會員。
影響 RPM 的四個變數
從機制推,RPM 高低由這幾件事決定:
- 觀眾所在地。廣告主在不同市場的出價差異巨大,這是最大的單一變數。中文內容的觀眾集中在台灣、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與海外華人社群,這些市場的廣告池規模與美國、英國、澳洲、德國不在同一個量級。這不是內容品質問題,是廣告市場規模問題。
- 主題領域。金融、保險、B2B 軟體、法律這類主題的廣告主願意出的價格,跟娛樂、Vlog、遊戲不同。同一位創作者換主題,RPM 可以差好幾倍。
- 季節。廣告預算有明顯的季節循環,第四季通常是高點,隔年第一季通常是低點。用單月數字推估年收入會系統性失真。
- 廣告格式與影片長度。可否插入中段廣告、觀眾是否跳過、影片是否被判定為「廣告友善」,都會影響實際放送的廣告數量。
唯一可信的 RPM 來源,是你自己的後台
YouTube 工作室的「數據分析 → 收益」分頁會顯示你自己頻道的 RPM、播放頁 RPM,以及按國家或地區的分解。這是唯一一個對你有效的數字。用它來做三件事:
- 比較不同主題影片的 RPM,找出你頻道裡「觀眾少但值錢」的內容類型。
- 比較不同國家的 RPM,判斷值不值得投入做英文字幕或雙語版本。
- 比較不同季節的 RPM,避免用旺季數字做全年預算。
還有一個台灣創作者特有的扣分項,多數人算收入時會漏掉:來自美國觀眾的那一部分收益,會先被預扣稅。這一點放到後面的稅務段講,但先記住它會實質壓低你的實收 RPM,而且壓低的幅度取決於你的美國觀眾占比。
另外四種收入:頻道會員、超級系列、業配、導流賣自己的東西
廣告分潤是門檻最高、也最不受你控制的一種收入。剩下四種的門檻與時程各自不同,值得分開看。
一、頻道會員與超級系列:門檻 500 訂閱,抽成 30%
頻道會員(觀眾付月費換取徽章、表情符號與專屬福利)、超級留言與超級貼圖(直播聊天室的付費訊息)、超級感謝(影片下方的一次性打賞)、寶石和禮物(直播期間的虛擬禮物),這四項在擴大版 YPP、也就是 500 訂閱那一層就開放。創作者拿 70% 淨收益,平台端留 30%。
實務上的時程判斷:這一類收入跟訂閱數的關聯性其實不高,跟「關係深度」的關聯性才高。一個 800 訂閱、每支影片留言區都在對話的頻道,會員轉換率可以遠高於一個 5 萬訂閱、觀眾看完就走的頻道。如果你的內容是資訊型而非陪伴型,這條路的天花板會比你預期的低很多。
二、業配:唯一不受 YouTube 門檻限制的收入,但受台灣法規限制
品牌合作不需要加入 YPP,也不需要任何訂閱門檻——理論上你第一支影片就可以接。但它有兩層規範要遵守,而且第二層是台灣特有的。
第一層是 YouTube 的揭露義務。官方〈在內容中加入付費宣傳內容〉頁面把付費宣傳內容分成三類:付費商品置入(為了換取報酬而專為第三方製作的內容)、代言(專為廣告主製作的內容)、贊助(由第三方給予全額或部分資助的內容)。只要屬於這三類之一,你必須在 YouTube 工作室裡勾選「我的影片含有付費宣傳內容,例如置入性行銷、贊助或代言」。勾選後,YouTube 會在影片開頭的前 10 秒自動向觀眾顯示揭露訊息。
未依規定揭露的後果是階梯式的,而且中間那一階有一個容易被漏掉的限定詞:首次違反會發出警示(不處分,可參加政策教育訓練,90 天後自動解除);如果在 90 天內再違反相同政策,警示就不會解除,頻道會收到警告;累積 3 次警告,頻道會被終止。若違反的是不同政策,官方發的是另一次警示而不是警告,時鐘要分開算。官方同時提醒:「創作者和品牌合作廠商向觀眾揭露影片中含有付費宣傳內容時,有責任瞭解並遵守當地的法律義務。」
第二層就是那個「當地的法律義務」。在台灣,這指的是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現行版本修正日期為民國 106 年 1 月 19 日)。其中第三點第五款規定:「薦證者與廣告主間具有非一般大眾可合理預期之利益關係者,應於廣告中充分揭露。」第五點進一步明定,薦證廣告若以社群網站推文方式為之,未充分揭露利益關係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者,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
更值得注意的是第六點的法律效果。規範說明列出:薦證者若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仍為薦證者,依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第 5 項後段規定,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者,依同項但書規定,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帶責任。
把這條規則翻成白話:如果你接了一支五萬元的業配,商品宣稱後來被認定不實,而你屬於非知名公眾人物,你的連帶賠償上限是五十萬元。這是一個實際存在的風險上限,不是理論。對報價的影響很直接——業配報價不能只算製作成本與流量,要把查證成本與風險溢價算進去。關於報價結構怎麼拆,可以參考自由工作者的五種定價模型與台灣行情參考裡的風險定價那一節。
三、導流到自有產品:門檻最低、天花板最高、最少人做
YouTube 的門檻管的是「在 YouTube 上收錢」,管不到「把人帶去別的地方收錢」。你今天就可以在影片描述放自己的線上課程、電子書、模板、諮詢服務或聯盟連結,不需要 500 訂閱,也不需要審查。
這條路的經濟結構跟廣告完全不同。廣告收入跟觀看次數線性相關,而產品收入跟「你有多少人願意為了解決一個具體問題而付錢」相關。一支只有 3,000 次觀看、但精準命中某個職業族群痛點的影片,帶來的產品營收可能高過一支 30 萬次觀看的娛樂片的廣告分潤。
要注意的是這條路需要一整套後端。賣什麼、在哪裡賣、抽成多少,我整理在線上課程、電子書與模板的平台選擇與抽成結構;如果打算用聯盟連結而不是自己的產品,台灣可加入的聯盟網整理在聯盟行銷平台推薦。中間那一層——把看完影片的人變成你可以再次觸及的名單——則是電子報訂閱名單從 0 到 1000 那一套。少了名單,你的觀眾永遠是 YouTube 的觀眾,不是你的。
四、一個會讓前三種全部失效的設定:兒童取向內容
依 YouTube 官方〈為兒童打造的內容〉說明,把影片或整個頻道標示為兒童專屬後,會停用或限制的功能,官方在影片與直播層級共列出十四項:個人化廣告、頻道會員、捐款按鈕、超級留言或超級貼圖、商品和售票、留言、通知鈴鐺、資訊卡或片尾、影片浮水印、聊天室或聊天室捐款功能、儲存至播放清單和稍後觀看清單、在首頁自動播放影片、YouTube Music 的喜歡與不喜歡按鈕,以及透過迷你播放器播放內容。若整個頻道設為兒童專屬,另外還無法使用「貼文」與「問問 Studio」。官方說明這些限制是為了遵守《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COPPA)和其他適用的法律規範。
如果你做的是玩具開箱、兒歌、幼兒教育或任何會被判定為兒童取向的內容,上面講的四種收入有三種直接歸零。這類頻道實務上只剩下非個人化廣告分潤與業配。這是選題階段就該知道的事,不是做了兩年之後才發現。
收款:AdSense for YouTube 的實際流程與卡關點

錢從 YouTube 到你的銀行帳戶,中間隔著 AdSense for YouTube。這一段有三道門檻,任何一道沒過,餘額都只會停在後台。
三道門檻:10 美元、PIN 碼、100 美元
依 Google AdSense 官方〈付款方式與時間〉與〈款項起付額度〉兩頁:
- 10 美元:廣告收益必須達到 10 美元,才會開始收款流程(觸發驗證程序)。
- 地址驗證(PIN 碼):Google 會以普通郵遞寄送個人識別碼,官方寫「2-3 週內就會寄達」,並要求「請在 4 個月內完成地址驗證」。這是實務上最常卡關的一步——地址填錯、收件人名稱與帳戶名不符、或社區信箱被退件,都要重寄。另外若被要求驗證身分,「自我們初次要求您驗證身分起,您有 45 天的時間可在帳戶內提交必要文件」。
- 100 美元:美元帳戶的款項起付額度是 100 美元。餘額低於此數不會付款,會累積到下個月。
付款時間:達到起付額度後,「我們就會在當月 21 日到 26 日之間付款給您」。實務上台灣帳戶收到電匯的時間還要再往後幾個工作天。
幣別與匯損:一個容易被低估的成本
AdSense 的款項起付額度清單裡沒有新臺幣。對台灣個人創作者而言,這代表收款通常以美元計價,最後由收款銀行端結匯成新臺幣。這中間會產生兩筆成本:銀行的匯率價差,以及可能的國外匯入款手續費。金額小的時候,這兩筆加起來的比例會相當可觀。
如果你同時有其他跨境收入(例如接海外案子),值得整體評估收款路徑,而不是每個來源各自處理。各工具的手續費與到帳差異我整理在跨境收款工具比較 2026。要注意的是 AdSense 支援的付款方式依國家而異,實際可用選項以你 AdSense 後台顯示的為準,不要照抄別人在其他國家的做法。
美國稅務資訊:不填會被扣全球收益 24%
這一段是台灣創作者最容易漏掉、而且漏掉代價最大的一步。以下整理自 Google 與美國稅務規則的官方說明,屬於資訊整理,不構成稅務建議;你的個案情形請洽會計師、記帳士或所屬國稅局。
不提交稅務資訊:全球總收益被預扣最多 24%
依 YouTube 官方〈YouTube 收益適用的美國稅務規定〉,所有 YPP 創作者都必須在 AdSense 中提交美國稅務資訊。官方原文:「如未在 12 月 10 日前提供稅務資訊,Google 可能必須從你的全球總收益預扣最多 24% 的稅金。」
請注意「全球總收益」四個字。沒提交表單的懲罰不是針對美國觀眾那一塊,是針對你的全部收益。提交表單是免費的、在 AdSense 後台就能完成,頁面會顯示導覽說明協助你依稅務情況選用正確表單(對台灣個人而言通常是 W-8BEN 系列)。這是投入產出比最高的一小時。
提交之後:美國來源收益被扣 30%
提交表單並不代表不用扣。官方的規則是:預扣只針對美國觀眾產生的收益,來源類型包含廣告、YouTube Premium、超級留言、超級貼圖、超級感謝和頻道會員。稅率則取決於你所在國家與美國之間有沒有租稅協定;沒有協定的,適用預設的 30%。
台灣的情況是:目前沒有與美國生效的全面性所得稅協定。查核依據有兩項——第一,財政部〈我國所得稅協定一覽表〉中「全面性協定」那張表列出的簽約國家或地區不含美國(該頁最近更新日為 2026 年 6 月 26 日,查核日 2026-08-01)。這裡要提醒一件事,免得你點進去看到「美國」兩個字以為我寫錯:同一頁下半部另有一張「單項協定」表,美國確實在裡面,但那是 1988 年簽署、僅就海空運輸所得互免的單項協定,不是全面性所得稅協定,對 YouTube 收益的預扣稅率沒有作用。第二,美國國稅局(IRS)的 United States Income Tax Treaties A to Z 清單中也沒有台灣。財政部曾於 2025 年 1 月 17 日發布新聞稿說明,美國聯邦眾議院於美國時間 2025 年 1 月 15 日通過臺美避免雙重課稅相關法案,但該新聞稿同時強調「上述法案尚待美國參議院審議通過並經美國總統簽署,以完成美國國內立法程序」,且協定「需完成條約締結法規定法律程序,始於我國生效適用」。
換算成實際影響:假設你這個月的收益中有 20% 來自美國觀眾,那 20% 會先被扣 30%,等於整體實收少了 6%。美國觀眾的 RPM 高,但打了七折之後的高,跟帳面上的高不是同一個數字。在做「要不要投入資源做英文字幕、開發美國觀眾」的決策時,這 30% 必須進入試算。
台美租稅協定的進度,值得每年重看一次
因為這件事一旦完成美國立法程序並在我國完成條約締結程序,預扣稅率就有機會下降,對重度依賴美國觀眾的台灣頻道影響不小。建議每年報稅季前到財政部全球資訊網的〈所得稅協定〉專區確認一次現況,不要沿用舊資訊。
台灣端:2026 年起,網紅所得已有明文規範

過去幾年,台灣網紅收入該報哪一類、境內境外怎麼切,一直沒有統一標準,各方說法混亂。這件事在 2025 年底有了明確答案。以下同樣屬於資訊整理,不構成個案稅務建議。
財政部的作業規範:屬於執行業務所得(表演人)
財政部於 2025 年 12 月 23 日發布〈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新聞稿原文的第一點:
「個人網紅於平臺創設帳號對外經營,將創作內容(例如影音、圖文等)上傳至平臺,以表演性質之綜合勞務自力營生,且獨立負擔業務相關成本費用與盈虧風險,其自平臺取得分潤性質之勞務報酬(包括平臺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分潤、直播收益分成、觀眾打賞或其他類似收入,下稱網紅收入),屬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2 類規定之執行業務所得(表演人)。」
這句話涵蓋的範圍很廣: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分潤、直播收益分成、觀眾打賞,全部在內。對照回 YouTube 的收入結構,就是廣告分潤、頻道會員、超級留言與超級感謝、Shorts 分潤——全都是同一類。歸類為執行業務所得而非其他所得,實務上的差別在於可以減除成本費用,這對重設備、重製作成本的頻道是有利的。
境內與境外怎麼切:50% 簡易認定與 45% 費用率
跨境是這份規範最技術性的部分。財政部的規則是:交易流程若涉及跨境活動,「得採簡易方式以 50% 認定我國境內利潤貢獻程度(或提供證明文件核實認定境內利潤貢獻程度)」。
財政部新聞稿裡給了一個算式完整的例子,我直接引用:境內個人網紅甲為我國境內居住者,將創作內容上傳境外平臺 A,取得網紅收入新臺幣 10 萬元,其中源自境內觀眾收看部分 8 萬元,因表演勞務創作至勞務提供完成地均在我國境內,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為 100%;源自境外觀眾收看部分 2 萬元,因創作地在境內、勞務提供完成地在境外,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為 50%,依此計算我國來源網紅收入 9 萬元(8 萬元 × 100% + 2 萬元 × 50%),並以 113 年度執行業務所得(表演人)費用率 45%,計算我國來源網紅所得 4.95 萬元(9 萬元 ×(1 – 45%))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另應計算非我國來源網紅所得(海外所得)0.55 萬元((10 萬元 – 9 萬元)×(1 – 45%)),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申報。
三個要點:第一,你需要知道自己的觀眾地區分布,這在 YouTube 工作室的數據分析裡查得到,而且以後你可能要拿它當佐證;第二,未能提示成本費用帳簿文據者,可依財政部每年頒定的費用率計算必要費用,113 年度表演人的費用率是 45%(費用率逐年頒定,報稅前要確認當年度數字);第三,境外那一塊不是免稅,是走另一套制度。
海外所得那一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非我國來源的部分屬於海外所得,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申報。依財政部說明,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者,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基本所得額減除免稅額(114 年度為 750 萬元)後的餘額,按 20% 稅率計算基本稅額,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稅額時,須就差額繳納。
對絕大多數剛起步的創作者來說,這一段的實際結論是「要申報、但多半不會多繳」——因為要同時跨過海外所得 100 萬與基本所得額 750 萬兩道門檻才會產生稅負。但「不會多繳」不等於「不用申報」,財政部特別提醒海外所得不屬於稽徵機關提供查詢的所得資料範圍,納稅義務人必須自行檢視並申報。這一段跟一般接案者的海外所得處理邏輯相同,我在自由工作者報稅全攻略裡有更完整的拆解。
營業稅:月銷售勞務 5 萬元是分水嶺
綜所稅之外還有營業稅這條線,而且它的門檻比多數人想的低。財政部於 2025 年 9 月 10 日訂定〈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依臺北國稅局新聞稿說明,境內網紅透過網路銷售,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者應辦理稅籍登記;起徵點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銷售貨物為新臺幣 10 萬元、銷售勞務為 5 萬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分別為 8 萬元與 4 萬元)。
臺北國稅局在該新聞稿舉了兩個例子,說明兩種情境:月分潤收入 30 萬元者應辦稅籍登記,境內觀眾對應的部分按 5% 開立統一發票、每 2 個月一期報繳,境外觀眾對應的部分得適用零稅率並得免開統一發票;月分潤收入 7 萬元者同樣應辦稅籍登記,但因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 20 萬元,登記時得申請免用發票,由國稅局按 1% 稅率按季查定課徵,而查定課徵的營業人沒有零稅率適用,境內外收入都要全額按 1% 課徵。
換句話說,一個月從 YouTube 拿到超過 5 萬元的頻道,就已經踩到稅籍登記的門檻了。這個數字比很多人以為的「要賺很多才需要辦」低得多。稅籍登記的判斷邏輯與辦理方式,我另外整理在一個人接案要辦營業登記嗎。
輔導期已經結束
這是查核日當下最時效性的一件事:財政部針對綜所稅作業規範訂定的輔導期間是到民國 115 年(2026 年)6 月 30 日為止,該期限前主動向國稅局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僅須加計利息、免予處罰。營業稅那條線的輔導期間則是 2025 年 9 月 10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申報繳納係於 2026 年 7 月 15 日以前)。
以本文查核日 2026 年 8 月 1 日計算,兩條線的輔導期都已經過了。如果你有 113 年度或之後的平台分潤收入尚未申報,現在補報已經不在免罰範圍內,建議直接找記帳士或會計師評估,不要自己拖。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境外平台不會幫你扣
依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說明,執行業務收入等所得在單次給付金額達新臺幣 2 萬元以上時,由扣費單位按費率 2.11% 就源扣取補充保險費。這裡的關鍵字是「扣費單位」——Google 這類境外平台並非我國健保法上的扣費義務人,實務上不會代扣。這代表你收到的 AdSense 款項是沒有扣過補充保費的金額,但你若另外接台灣廠商的業配、由國內公司開立勞報單給付,那一筆就會依規定扣取。兩種收入的到手比例不一樣,記帳時要分開,不要混在一起看。細節與費率上下限請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達到門檻要多久?多數人卡在哪裡
這一段是全文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沒辦法用別人的數字回答的部分。我不會告訴你「平均需要幾個月」——那個數字不存在可靠來源。我能做的是把官方門檻換算成你每天要面對的實際工作量,讓你自己判斷。
把 4,000 小時翻譯成人話
4,000 小時 = 240,000 分鐘。假設你的影片平均觀看時長是 3 分鐘,那就需要 80,000 次「有效的長片觀看」,分攤到 12 個月是每月約 6,700 次、每天約 220 次。
換個角度看,如果你每週穩定上 2 支長片,一年是 104 支。80,000 除以 104,等於每支影片平均只需要 770 次觀看。這個數字並不誇張——它不需要任何一支影片爆紅。
如果你的平均觀看時長是 5 分鐘(做教學型、解說型內容常見),需求降到 48,000 次觀看,每支影片平均 460 次。如果平均觀看時長只有 1 分半(做速食型內容),需求升到 160,000 次,每支影片平均 1,540 次。
這組算術指出一個反直覺的結論:拉長「平均觀看時長」比拉高「觀看次數」更有效率。一支能讓人看完 8 分鐘的影片,抵得上五支只看 90 秒的影片。這也是為什麼把 YouTube 的成長策略跟部落格的流量策略混為一談會出錯——搜尋流量看的是點擊,YouTube 的門檻看的是停留。
Shorts 那條路的每日換算
- 擴大版門檻:90 天內 300 萬次,等於每天約 33,300 次有效互動觀看。
- 完整功能門檻:90 天內 1,000 萬次,等於每天約 111,100 次有效互動觀看。
Shorts 的觀看分布極度不均——大部分影片沒什麼流量,少數影片被演算法推起來。所以「每天 11 萬次」實務上不是均勻達成的,而是靠幾支爆量影片撐起整段 90 天。這代表 Shorts 路線的變異性遠高於長片路線:它可能三個月就達標,也可能兩年都達不了,而你很難靠努力縮小這個變異。
多數人卡住的三個地方
第一,供給中斷。依上面的算術,長片路線的門檻不需要爆紅,只需要不停。但「一年不間斷每週兩支」對一個人來說是硬仗——腳本、拍攝、剪輯、縮圖、上片,每支影片的實際工時往往被低估三到五倍。多數頻道死在第 8 到 14 週,不是因為數據不好,是因為做不動了。這跟做 Podcast 的失敗模式幾乎一樣,我在 Podcast 變現的四種收入與實際門檻裡講過同一件事的另一個版本——差別在於影片的單集製作成本比音檔高一個量級,所以撐不住的時間點更早。
第二,主題不可重複。有些題目本質上只有一支影片的量。如果你的頻道概念沒辦法延伸出 50 到 100 個題目,你會在第 20 支左右開始重複自己,而觀眾對重複的容忍度比你以為的低。開頻道前先把題目清單列到 50 個,列不出來就換題目。
第三,用錯計數器。前面提過的 Shorts 觀看時數不計入 4,000 小時,是最典型的例子。另一個是把直播存檔留在「不公開」狀態,等於自己把時數丟掉。這類錯誤的代價不是進度慢,是整段努力歸零,而且往往在半年後才發現。
一個比較誠實的 12 個月時程
這不是保證,是把上面所有官方規則串起來之後的合理排程:
- 第 0 個月:開 Google 帳戶兩步驟驗證、開通 YouTube 進階功能、列出 50 個題目清單、決定走長片或 Shorts 路線(不要兩邊都做)。
- 第 1 到 3 個月:只做一件事——證明你能維持頻率。這階段的目標不是數據,是建立可重複的產製流程。
- 第 4 到 6 個月:開始看數據,但只看兩個指標:平均觀看時長,以及哪一類題目留得住人。砍掉留不住人的題型。
- 第 6 到 9 個月:如果訂閱過 500,立刻申請擴大版 YPP,開啟頻道會員與超級感謝,同時在描述欄放上自己的產品或名單入口。這一步不要等到 1,000 訂閱。
- 第 9 到 12 個月:衝完整功能門檻。同時處理三件行政工作——在 AdSense 提交美國稅務資訊、完成 PIN 碼地址驗證、確認自己的月收入是否已經踩到營業稅起徵點。
- 第 12 個月之後:審查一個月。這期間不要動舊影片的隱私權設定。
什麼情況下你不該從 YouTube 開始
把所有規則攤開之後,有幾種情形我會建議先做別的:
你需要在六個月內看到現金。從門檻到審查到 AdSense 起付額度,中間的行政延遲就足以吃掉半年。如果現金流是硬需求,接案或賣既有技能的變現速度快得多。
你的內容是兒童取向。前面列的功能封鎖清單會拿掉你大半的變現工具,這種情況要先想清楚商業模式再開始拍。
你要的是搜尋流量帶來的長尾。YouTube 的內容有推薦紅利但衰減快,而且六個月不更新就可能被停用營利。如果你的目標是「寫一次、收五年」,自架網站的體質更適合,做法可以參考 SEO 優化四個基本面。
你打算把 YouTube 當成唯一收入來源。平台規則會變、演算法會變、營利政策會變,而你對這三件事都沒有話語權。比較穩的結構是把 YouTube 當作流量入口,把名單與產品放在自己手上。
常見問題
訂閱數到了 500,是不是就能開始賺廣告費?
不是。依 YouTube 官方〈擴大版 YouTube 合作夥伴計畫簡介〉,500 訂閱那一層(另需過去 90 天內發布 3 部有效公開影片,以及 12 個月 3,000 小時觀看時數或 90 天 300 萬次 Shorts 觀看次數)解鎖的是粉絲贊助與 YouTube Shopping,也就是頻道會員、超級留言與超級貼圖、超級感謝、寶石和禮物。廣告分潤與 YouTube Premium 分潤要到 1,000 訂閱那一層才有。兩者是分開的資格,不會因為加入了擴大版就自動取得廣告收益。
我拚了半年 Shorts,觀看時數很高,為什麼還是不能營利?
因為計數器不同。官方在資格說明頁明列:「從 Shorts 動態獲得的 Shorts 公開影片觀看時數,不會計入 4,000 小時的有效公開影片觀看時數門檻。」Shorts 走的是「90 天內 1,000 萬次有效觀看次數」那條路,跟長片的 4,000 小時是兩套獨立的標準,不能互相換算,也不會累加。如果你要走長片路線,就必須產出長片並累積長片的觀看時數。
在台灣做 YouTube,稅要怎麼報?
依財政部 2025 年 12 月 23 日發布的〈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個人網紅自平台取得的分潤性質勞務報酬(含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分潤、直播收益分成、觀眾打賞)屬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2 類的執行業務所得(表演人)。跨境部分得採簡易方式以 50% 認定我國境內利潤貢獻程度,未能提示成本費用文據者可依當年度頒定的執行業務所得(表演人)費用率計算必要費用(113 年度為 45%);屬我國來源的部分併入綜合所得總額,非我國來源的部分屬海外所得,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申報。另外,當月銷售勞務達營業稅起徵點 5 萬元者,還須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以上為官方規則整理,不構成個案稅務建議,實際適用請洽會計師、記帳士或撥打財政部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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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YouTube 說明中心〈YouTube 合作夥伴計畫總覽與資格條件〉(1,000 訂閱門檻、六項加入條件、審查時間、重新申請期限、有效觀看時數定義)— https://support.google.com/youtube/answer/72851?hl=zh-Hant
- YouTube 說明中心〈擴大版 YouTube 合作夥伴計畫簡介〉(500 訂閱門檻、適用國家清單含台灣、粉絲贊助功能)— https://support.google.com/youtube/answer/13429240?hl=zh-Hant
- YouTube 說明中心〈YouTube 合作夥伴計畫收益分潤總覽〉(觀賞頁廣告 55%/Shorts 動態廣告 45%/粉絲贊助 70%;該頁未公布任何 YouTube Premium 分潤比例)— https://support.google.com/youtube/answer/72902?hl=zh-Hant
- YouTube 說明中心〈YouTube Shorts 營利政策〉(創作者整體收益池四步驟、音樂授權拆分、假設範例、Shorts 的 YouTube Premium 分潤 45%)— https://support.google.com/youtube/answer/12504220?hl=zh-Hant
- YouTube 說明中心〈RPM 與 CPM 的差異〉— https://support.google.com/youtube/answer/9314357?hl=zh-Hant
- YouTube 說明中心〈在內容中加入付費宣傳內容〉(揭露義務與違規處置)— https://support.google.com/youtube/answer/154235?hl=zh-Hant
- YouTube 說明中心〈為兒童打造的內容〉(功能停用清單、COPPA)— https://support.google.com/youtube/answer/9527654?hl=zh-Hant
- YouTube 說明中心〈YouTube 收益適用的美國稅務規定〉(12 月 10 日期限、24% 全球預扣、30% 無協定稅率、美國來源收益類型)— https://support.google.com/youtube/answer/10391362?hl=zh-Hant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付款方式與時間〉(10 美元、PIN 碼 4 個月、21 至 26 日付款)— https://support.google.com/adsense/answer/1709858?hl=zh-Hant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款項起付額度〉(美元 100 元)— https://support.google.com/adsense/answer/1709871?hl=zh-Hant
- 財政部新聞稿〈財政部發布「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2025-12-23 發布,執行業務所得表演人、50% 境內利潤貢獻、45% 費用率、115 年 1 月 1 日起扣繳、115 年 6 月 30 日輔導期)—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5cf5bb2e4afa428ebdd438ee108f49c2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新聞稿〈網紅課稅新制看過來!如果還沒申報平臺分潤收入,提醒您115年6月30日以前主動補報可免罰!〉(2026-03-20 發布,補報免罰條件與計算範例;該免罰期限已於 2026-06-30 屆滿)—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9d0565f319434455a02ac7354524b39f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新聞稿〈網紅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自平臺取得分潤性質勞務收入,應依規定報繳營業稅〉(營業稅起徵點 10 萬/5 萬、使用統一發票標準 20 萬、查定課徵 1%)— https://www.ntbt.gov.tw/singlehtml/41ae3594197f4f69b47753ce08188516?cntId=54493a0b50ce4d67a3c82b5c87029015
- 財政部〈我國所得稅協定一覽表(全面性協定)〉(查核日 2026-08-01,簽約國家或地區不含美國)—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191?cntId=63930
- 財政部新聞稿〈美國聯邦眾議院審議通過臺美避免雙重課稅法案,將送請參議院審議〉(2025-01-17 發布)—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4e67c2462d814206ae21176419822481
- 美國國稅局(IRS)United States Income Tax Treaties A to Z(查核日 2026-08-01,清單不含台灣)— https://www.irs.gov/businesses/international-businesses/united-states-income-tax-treaties-a-to-z
-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現行版本修正日期 106-01-19,利益關係揭露義務與薦證者連帶責任)— https://law.ftc.gov.tw/law/LawContent.aspx?id=FL037059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費率 2.11%、執行業務收入單次給付 2 萬元下限)— https://www.nhi.gov.tw/ch/cp-4516-74b0f-2613-1.html
- 財政部新聞稿〈5月報稅請留意!同一申報戶海外所得達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應計算及申報基本稅額〉—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aa76b844d30d4b56b21b22655b41b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