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第一次幫自己的網站送出 AdSense 申請時,犯了一個很典型的錯誤:我上網查「幾篇文章才會過」,看到一個號稱「至少 30 篇、每篇 1,500 字」的說法,就照著把文章數硬湊到 32 篇,然後按下送出。兩週後收到的回覆是「低價值內容」。
那次被拒之後我做了一件事——把 Google 官方說明中心裡跟資格、政策、付款有關的頁面全部翻過一遍,逐字讀。結果讓我有點意外:Google 從頭到尾沒有公布任何文章篇數、字數、網站年齡或流量的門檻。所有在網路上流傳的具體數字,都是別人的經驗歸納,不是官方規則。
這篇文章是我把那份閱讀筆記整理出來的結果,全部查核日是 2026 年 8 月 6 日。我會把官方到底怎麼寫的逐字放上來,把「常見被拒理由」對應回官方措辭,講清楚政策紅線的三層結構、自動廣告與手動版位對 Core Web Vitals 的實際影響、ads.txt 要怎麼放、付款門檻與台灣的收款與稅務怎麼處理,最後談收益現實:RPM 到底受什麼影響、為什麼中文站普遍比英文站低。
先說結論:AdSense 是內容站最容易啟動、也最難靠它單獨活下來的變現方式。它適合當作「你的內容有沒有市場」的第一個檢測器,不適合當作唯一的收入來源。
📌 本文重點
- Google 官方對 AdSense 資格只有三條敘述性要求:內容須「high-quality, original, and attract an audience」、符合計畫政策、申請人年滿 18 歲。沒有任何篇數、字數、網站年齡或流量的數字門檻(2026-08-06 查核)。
- 政策是三層:AdSense 計畫政策、Google 出版商政策、Google 出版商限制。違反「政策」可能停權,落入「限制」只是廣告來源變少,兩者後果差很多。
- 自動廣告方便,但 Google 官方文件完全沒提 Core Web Vitals;web.dev 明確建議為廣告版位預先保留空間,且不要在沒有廣告時把空間收掉——收掉造成的位移和插入內容一樣嚴重。
- 付款門檻(美元):驗證與付款方式選擇皆 $10,付款門檻 $100,達標後於每月 21 日至 26 日之間發款。新臺幣未列在官方門檻表中。
- 台灣站長收 AdSense 屬海外所得: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新臺幣 100 萬元免計入基本所得額;基本所得額扣除額 750 萬元、稅率 20%。
- RPM 由廣告主出價決定,Google 未公布分語言或分國家的 RPM。中文站偏低的結構性原因是廣告市場規模差距:美國 2025 年數位廣告營收 2,946 億美元,台灣 2024 年全年數位廣告量 636.83 億元新臺幣。
AdSense 到底在賣什麼:先搞懂你在這條供應鏈的位置
很多人把 AdSense 想成「Google 付錢請你放廣告」,這個理解會讓後面所有判斷都歪掉。正確的理解是:你是一個「出版商」(publisher),你把網站上的版位當成庫存賣給廣告主,Google 是撮合這門生意的交易所。
這個角色定位會決定三件事。第一,你的收入不是 Google 決定的,是廣告主的出價決定的。第二,你要遵守的規則有一部分不是為了保護使用者,而是為了保護廣告主的預算不被浪費。第三,當廣告主覺得你的庫存不值錢,他們就不來競標,你的版位就會空著或只拿到很低的價格。
Google 在 AdSense 說明中心對 CPC 的定義寫得很直白:「The CPC for any ad is determined by the advertiser; some advertisers may be willing to pay more per click than others, depending on what they’re advertising.」翻成白話就是每次點擊值多少錢是廣告主說了算,跟你網站做得多漂亮沒有直接關係。
分成比例:官方唯一公布的兩個數字
Google 在收益分成的說明頁上公布了兩個數字,措辭要看仔細,因為它們算的是同一條規則的兩個層次,不是兩種互相替代的方案。原文第一句是:「For displaying ads with AdSense for Content, publishers receive 80% of the revenue, after the advertiser platform takes its fee, whether that be Google’s buy-side or third-party platforms.」——關鍵在後半句「after the advertiser platform takes its fee」:80% 是在廣告採購平台(Google 自家的買方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先抽走它的費用「之後」,才輪到出版商分的比例。
緊接著的下一句是舉例,也是大多數人實際會遇到的情形:「For example, when advertisers use Google Ads to purchase display ads on AdSense, publishers keep about 68% percent of the revenue.」官方用「For example」把兩個數字串起來,意思是 68% 不是另一套分成,而是把 80% 這條規則套用在「廣告主透過 Google Ads 下單」時算出來的結果:廣告主每付出 100 元,你大約拿到 68 元。同一頁另有一句「AdSense pays publishers an effective cost per mille (eCPM) for advertiser bids.」
同一頁還有一句很重要的補充:「These percentages are consistent, regardless of a publisher’s geographic location」。分成比例不會因為你在台灣就比較差。台灣站長收入偏低不是因為分成被砍,而是因為廣告主的出價本身就比較低,這一點後面的「收益現實」章節會展開。
Google 同時聲明:「We don’t disclose the revenue share for all AdSense products; the revenue share varies for other products due to different costs of developing and supporting these products.」所以除了內容型廣告以外,其他產品(例如 AdSense for Search)的分成比例官方並未公布,任何看起來很精確的數字都要打問號。
RPM:唯一值得你盯著看的指標
AdSense 後台會顯示一堆數字,新手最容易被 CTR 和 CPC 綁架。實際上真正能拿來做決策的是 RPM。Google 的定義是「Revenue per 1000 impressions (RPM) represents the estimated earnings you’d accrue for every 1000 impressions you receive.」
官方給的公式是「RPM =(預估收益 ÷ 網頁瀏覽量)× 1000」,說明頁上還附了一個範例(金額為美元):如果 25 次網頁瀏覽賺到 0.15 美元,頁面 RPM 就是(0.15 ÷ 25)× 1000 = 6.00 美元。RPM 的好處是它把流量規模抽掉了,可以直接拿來比較不同文章、不同分類、不同版位配置的效率。
要注意 RPM 是「每千次」的估算值,流量小的時候波動會非常大。我自己的做法是:單一頁面累積不到 1,000 次瀏覽,就不看它的 RPM,因為那個數字幾乎沒有統計意義。如果你想先把流量的基本盤打起來,站上另一篇談網站流量的四個基本面向整理了 SEO 健檢到數據追蹤的順序,可以當成前置作業。
申請前站上該具備什麼:官方要求與流言的差距
這是我認為最需要糾正的一章。網路上關於 AdSense 申請門檻的說法幾乎都是二手歸納,而且往往互相矛盾。我們直接看官方怎麼寫。
官方公布的資格條件只有三條
AdSense 說明中心的資格頁面(support.google.com/adsense/answer/9724)列出的條件是:
- 內容品質:「Your content must be high-quality, original, and attract an audience.」
- 政策相符:註冊前網站必須符合 AdSense 計畫政策。
- 年齡:「we can only accept applications from applicants who are at least 18 years of age.」
就這三條。2026 年 8 月 6 日查核時,這一頁沒有出現任何關於文章篇數、字數、網站建立多久、每月流量多少的數字。你在其他地方看到的「至少 30 篇」「網站要滿 6 個月」「每天要有 100 個訪客」,全部都不是官方規則。
這件事的實際意義不是「所以隨便發幾篇就會過」,而是審核看的是質性判斷,不是量化門檻,所以你沒辦法用堆數量的方式通關。我第一次被拒就是把 32 篇薄內容湊出來,數量達標了,判斷還是不通過。
被拒理由:官方措辭與實際檢查點的對應
Google 在「Your AdSense account wasn’t approved」這一頁列出了會導致不通過的情形。我把官方措辭跟它實際在檢查什麼整理成下表,這張表是我後來重新送審時真正拿來逐項核對的清單。
| 官方措辭(原文) | 官方要你做的事 | 實際檢查點 |
|---|---|---|
| Duplicate AdSense Account(重複帳戶) | 找出並關閉重複帳戶,再於主帳戶確認關閉 | 你或家人是否曾用同一組資料開過另一個 AdSense 帳戶 |
| Insufficient Content:「too little text」、「under construction」 | 增加以文字為主的實質內容,避免整站只有圖片或影片 | 是否有大量只有標題與圖片、幾乎沒有文字的頁面;有沒有「施工中」的區塊 |
| Quality Issues:「not enough original, rich content」 | 移除稀薄或自動產生的內容,避免低價值的聯盟頁 | 是否有整頁只有導購連結、沒有自己觀點的頁面;有沒有 AI 大量產出未經編修的頁 |
| Policy Violations:「doesn’t comply with AdSense policies」 | 檢視計畫政策並移除受禁內容 | 成人、暴力、盜版、仿冒、未經授權的圖文 |
| Navigation Problems:「difficult to navigate」 | 改善使用體驗,移除轉址、登入牆與失效連結 | 選單是否找得到主要分類;有沒有大量 404;首頁是否需要登入才看得到內容 |
| Traffic Source Issues:「issues with its traffic sources」 | 遵守到達網頁品質指南,避免付費點擊方案 | 有沒有買過流量、參加過互點社團、或用彈窗程式衝流量 |
| Unsupported Language(不支援的語言) | 改用支援的語言或換一個網站 | 網站主要語言是否在 AdSense 支援清單內(繁體中文在支援清單內) |
這張表最實用的一點是:絕大多數不通過的情形,官方都明說可以改善後重新申請。唯一的例外寫在同一頁:「Publishers whose accounts have been terminated for invalid traffic or policy violations are not permitted to open new AdSense accounts.」因為無效流量或違反政策被終止帳戶的人,不得再開新帳戶。
「低價值內容」到底在講什麼
「Low value content」是台灣站長最常收到的回覆,也是最讓人抓狂的一個,因為它沒有具體指出哪一頁有問題。從官方說明的措辭反推,它其實同時包含兩件事:內容量不足與內容缺乏原創價值。
Google 的原文提到,網站若「too little text」、處於「under construction」狀態、或內容以圖片與影片為主而缺乏文字,都可能不獲核准;同時也提到不應把廣告碼放在自動產生的頁面或幾乎沒有原創內容的頁面上,也不應在沒有為使用者增加價值的情況下參與聯盟計畫。
把這兩點翻成可執行的檢查,我會做三件事。第一,把站上所有「只有一兩段文字+一張圖」的頁面列出來,要嘛補寫、要嘛設為 noindex 並從選單移除。第二,把純導購頁補上自己的實測、比較邏輯或取捨判斷。第三,把標籤頁、作者頁、分頁這種系統自動產生的清單頁確認為 noindex。
如果你的站上有大量早期寫的短文,直接刪掉不見得是最好的做法——那些頁面可能還有既有流量。比較穩的順序是先看數據再決定合併或重寫,這部分的判斷邏輯跟 SEO 的內容整併是同一套,站上談E-E-A-T 與內容品質的那篇可以搭著看。
政策頁:Google 沒有列成「資格」,但它是實質必要條件
很多教學會說「一定要有隱私權政策頁才會過」,這句話的來源不是資格頁,而是 Google 出版商政策裡的「隱私相關政策」(Privacy-related policies)。這個區塊涵蓋個人化廣告、隱私揭露、Google 網域上的 Cookie、使用者識別、裝置與位置資料,以及 COPPA 遵循。
換句話說,隱私權政策不是「審核加分項」,而是你開始放廣告之後必須持續遵守的義務。既然遲早要有,不如在申請前就寫好,順便把「關於」與「聯絡」頁一起補上——這兩頁不是政策要求,但它們是審核人員判斷「這個站背後有沒有真人」的直接證據。
如果你的網站會被歐洲、英國或瑞士的使用者看到,還有一層額外要求。Google 的 EU 使用者同意政策要求出版商就「the use of cookies or other local storage where legally required」以及「the collection, sharing, and use of personal data for personalization of ads」取得合法有效的同意,並且要「clearly identify each party that may collect, receive, or use end users’ personal data」。
更具體的是同意管理平台(CMP)的規定:自 2024 年 1 月 16 日起,向歐洲經濟區與英國使用者放送個人化廣告時,必須使用經 Google 認證且已整合 IAB TCF 的 CMP;瑞士則自 2024 年 7 月 31 日起適用。沒有使用認證 CMP 的流量,只能放送非個人化廣告或有限廣告。Google 自己也提供了一個認證選項「Google LLC CMP」(TCF CMP ID 300)。
技術面:申請前值得先處理的三件事
審核不會給你技術評分,但技術問題會直接觸發「難以導覽」這類判斷。我會在送審前確認三件事:網站可以正常以 HTTPS 開啟且沒有憑證警告、主要分類在選單上點得到、以及行動版不會出現需要橫向捲動的破版。
另外一個常被忽略的點是網域本身:用免費子網域(例如某些平台提供的 xxx.平台名.com)雖然不是明文禁止,但你無法完全控制那個網域上的其他內容,風險是別人的行為連累你。關於網域選擇與轉移的實務,站上有一篇網域名稱怎麼選整理得比較完整。至於整體架站要花多少錢,可以先看網站架設費用全解析再決定要投入多少,畢竟 AdSense 的回收速度通常比想像中慢。

政策紅線:三份文件的層級關係要先搞懂
AdSense 的規則不是一份文件,是三份,而且它們的效力完全不同。我看過太多站長把三者混為一談,結果在該緊張的地方鬆懈、在不重要的地方過度自我審查。
三層結構
| 文件 | 涵蓋範圍 | 違反的後果 |
|---|---|---|
| AdSense 計畫政策 | AdSense 專屬規則:無效流量、鼓勵點擊、流量來源、廣告版位實作、網站行為 | Google 保留停用帳戶的權利 |
| Google 出版商政策 | 跨產品(AdSense/AdMob/Ad Manager)通用:內容政策、行為政策、隱私相關政策、規定與其他標準 | 視違規性質,可能停止該頁放送廣告至停用帳戶 |
| Google 出版商限制 | 內容限制、行為限制、影音庫存限制 | 不是違規:只是「fewer advertising sources will be eligible to bid on it」,且 Google Ads 的廣告不會投放在被標記的內容上 |
這張表最關鍵的一列是最後一列。落入「出版商限制」不代表你做錯事,它的意思是這頁的內容讓部分廣告主不願意出現在旁邊,所以能競標的廣告來源變少、收益變差,但帳戶是安全的。例如寫戰爭、災難、藥物相關的報導型內容常會落在這一區。
AdSense 計畫政策開宗明義寫著「All publishers are required to adhere to the Google Publisher Policies and the following policies.」也就是出版商政策是底層,AdSense 計畫政策疊在上面,你要同時遵守兩層。
紅線一:無效流量
這是最容易讓帳戶直接出事的一條。Google 對無效流量的定義是「any clicks or impressions that may artificially inflate an advertiser’s costs or a publisher’s earnings.」——任何可能人為墊高廣告主成本或出版商收益的點擊與曝光。
官方列舉的情形包括:出版商點擊自己網站上的廣告;同一位或多位使用者重複點擊或重複產生曝光;出版商鼓勵點擊(原文舉例包含「any language encouraging users to click on ads, ad implementations that may cause a high volume of accidental clicks」);以及自動點擊工具、機器人或其他欺騙性軟體。
AdSense 計畫政策裡有一句寫得毫無轉圜空間:「Please note that clicking your own ads for any reason is prohibited.」「任何理由」包含你想測試版位有沒有正常顯示、包含你不小心點到。要驗證版位是否正確顯示,正確做法是看 AdSense 後台的曝光數據,不是自己點下去。
更麻煩的是責任歸屬。官方明白寫著出版商必須為自己的流量負最終責任,即使無效流量是第三方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產生的也一樣。這代表如果有人惡意對你的廣告狂點,倒楣的是你。這也是為什麼不要在社群上公開喊「幫我點廣告」——那不只是鼓勵點擊,還會引來惡意點擊。
紅線二:鼓勵點擊與偽裝廣告
AdSense 廣告版位政策這一頁的措辭很細,值得逐條看。「Publishers are not permitted to encourage users to click on Google ads in any way.」任何模仿選單、導覽或下載連結的實作方式都違反這條。
標示方式也有硬規定:「Publishers may only label Google ads with either ‘Advertisements’ or ‘Sponsored Links’.」你不能把廣告區塊的標題寫成「相關資源」「延伸閱讀」「推薦連結」這類會讓人以為是內容的字眼,因為那會誘導誤點。中文站要特別注意,很多佈景主題的側欄小工具預設標題就是這類措辭。
偽裝的定義也比想像中寬:「Publishers may not implement Google ads in a manner that disguises the ads in any way. This includes formatting neighboring content to look similar to the ads.」不只是把廣告做得像內容不行,把旁邊的內容做得像廣告也不行。另外,用閃爍動畫、箭頭或符號把使用者視線引導到廣告上,同樣是禁止的。
浮動與彈出的規則是:「Publishers are not permitted to place Google ads in any window that is not initiated by an intentional user interaction.」廣告不能出現在非使用者主動觸發的視窗裡,也不能出現在缺少上一頁/下一頁按鈕與可編輯網址列等標準導覽控制項的視窗中。
紅線三:複製內容與抓取內容
資格頁那句「high-quality, original」不是形容詞而已。出版商政策的內容政策區塊涵蓋智慧財產權濫用;AdSense 這邊則明確指向不得把廣告碼放在自動產生或幾乎沒有原創內容的頁面。
對中文內容站來說,最常見的踩線方式其實不是抄別人,而是抄自己:把同一份資料改幾個字生出十幾個近似頁面,或是把新聞稿原文貼上再加一段導言。前者是自動產生內容,後者是缺乏原創價值,兩者都吃「Low value content」。
AI 生成內容本身沒有被官方點名禁止,但「未經編修的大量產出」會直接落入「not enough original, rich content」的判斷。這件事的實務界線我在AI 寫作工具的政策風險與工作流那篇談得比較細,重點是產出後有沒有人真的去查證與改寫。
紅線四:流量來源
AdSense 計畫政策列出的禁止流量來源包括:付費點擊(paid-to-click)方案、未經許可的郵件,以及軟體產生的流量。網站也必須符合到達網頁品質指南。
台灣站長最容易誤觸的是「互點社團」與「衝流量服務」。這兩者在官方分類裡就是付費點擊與軟體產生流量,而且很容易被偵測——因為那些流量的行為模式跟真實讀者差太多。
當你收到「廣告放送受限」
這是介於警告與停權之間的狀態。官方說明寫著限制的原因可能是「a temporary ad serving limit while we get to know you and evaluate your traffic quality」,也可能是 Google 在你的帳戶中發現了無效流量疑慮。
關於持續時間,官方的措辭是「While this ad serving limit typically impacts publishers for less than 30 days, it may take longer in some cases.」通常影響不到 30 天,但有些情況會更久。這一頁沒有提供申訴管道,官方建議的做法是「Continue to build your content and audience while we assess your site traffic」,並確保符合政策;帳戶在限制期間仍可正常登入,也可以在政策中心查看詳細狀態。
我看過最常見的錯誤反應是「趕快換版位、換佈景主題、把廣告全部拆掉再裝回去」。這些動作對解除限制沒有幫助,反而會讓你分不清楚後來的收益變化是限制解除還是版位改動造成的。

自動廣告 vs 手動版位:便利性與 Core Web Vitals 的取捨
通過審核之後,第一個要做的決定就是:整站掛一段自動廣告程式碼交給 Google 決定,還是自己一個一個放廣告單元。這個決定會直接影響你的頁面體驗指標。
自動廣告是什麼
依 Google 說明,自動廣告的運作方式是你在網站放一段程式碼,Google 的技術會「scan your site and automatically place ads where they’re likely to perform well」——掃描網站、理解頁面結構、偵測現有廣告、分析版面與內容之後自動決定投放位置。
官方列出的格式分成三類:意圖導向(連結、錨定與 chips,整合進既有文字)、覆蓋式(錨定廣告、插頁廣告 vignette、寬螢幕側邊 side rails)、頁內(橫幅、多元廣告 multiplex、相關搜尋結果)。出版商可以在 AdSense 帳戶中調整設定,也可以排除特定頁面與內容區塊。
值得注意的是:我在 2026 年 8 月 6 日查核這一頁時,整份自動廣告說明完全沒有提到版面位移、頁面體驗或 Core Web Vitals。這不代表沒有影響,只是官方文件沒有把它當成需要提醒的重點。實際影響要從 web.dev 的效能文件去看。
CLS 的官方門檻
CLS(Cumulative Layout Shift,累計版面配置位移)衡量的是「a measure of the largest burst of layout shift scores for every unexpected layout shift that occurs during the entire lifecycle of a page.」
門檻是:0.1 以下為良好、0.1 到 0.25 之間為需要改進、大於 0.25 為不良;評估基準是「75th percentile of page loads, segmented across mobile and desktop devices」,也就是取行動與桌機分開統計的第 75 百分位數。
web.dev 的 CLS 文件明白把廣告列為位移來源之一,原文提到造成非預期移動的可能是「images or videos with unknown dimensions, fonts that render larger or smaller than its initial fallback, or third-party ads or widgets that dynamically resize themselves」。自動廣告正好符合最後一項:它是在頁面載入後動態插入、而且尺寸不固定。
官方給的三個具體做法
web.dev 的〈Optimize CLS〉針對廣告給了三個可直接照做的建議,我把原文列出來:
第一,預先保留空間:「When placing late-loading content in the content flow, layout shifts can be avoided by reserving the space for them in the initial layout.」實作上是用 CSS 的 min-height 或 aspect-ratio 先把位置佔住,必要時用媒體查詢針對不同裝置給不同高度。
第二,用歷史數據挑最可能的尺寸:「If a smaller ad is served, a publisher can style a larger container to avoid layout shifts, or choose the most likely size for the ad slot based on historical data.」
第三,也是最違反直覺的一條——沒有廣告時不要把空間收掉:「Try to avoid collapsing the reserved space by showing a placeholder if, for example, no ad is returned. Removing the space set aside for elements can cause just as much CLS as inserting content.」移除已保留的空間,造成的位移可能跟插入內容一樣嚴重。
另外還有一條位置上的原則:「Dynamically injected content closer to the top of the viewport usually causes greater layout shifts than content injected lower in the viewport.」越靠近視窗頂端動態插入的內容,造成的位移越大。這直接說明了為什麼「文章第一段前面塞一個廣告」是 CLS 殺手。
兩種做法的比較
| 比較項目 | 自動廣告 | 手動廣告單元 |
|---|---|---|
| 導入成本 | 一段程式碼,全站生效 | 需要逐個版位插入程式碼或用佈景主題/外掛的鉤子 |
| 版位控制 | Google 決定,出版商可排除頁面與區塊 | 完全由出版商決定 |
| 預先保留空間 | 較難精準預留,容易產生位移 | 可依 web.dev 建議用 min-height/aspect-ratio 固定容器 |
| 空版位處理 | 不易控制未成交時的行為 | 可自行放置佔位元素,避免空間被收掉 |
| 廣告密度控制 | 需在後台調整廣告載入量 | 由出版商自行決定數量與位置 |
| 適合情境 | 剛起步、還在測試哪些位置有效 | 已有穩定流量、開始在意頁面體驗與 RPM 效率 |
我的實務順序是:前三個月用自動廣告蒐集資料,看 Google 把廣告放在哪些位置、哪些位置的 RPM 高,之後改成手動版位並把那些位置固定下來。這樣既省了摸索成本,又能在後期把 CLS 控制回來。修 Core Web Vitals 的完整順序,站上那篇WordPress 網站速度優化實戰把三項指標拆開來講,可以搭配著調。
廣告到底可以放幾個:用 Better Ads Standards 當上限
Google 出版商政策的「規定與其他標準」區塊納入了 Better Ads Standards。這份由 Coalition for Better Ads 制定的標準,是目前唯一有明確數字可循的廣告密度參考。
它列出的「least preferred」廣告體驗中,跟密度直接相關的兩條是:桌機網頁「Ad Density Higher than 50%」、行動網頁「Ad Density Higher Than 30%」。另外桌機還有一條「Ad Density Higher Than 30% when Combined with a Sticky Video Ad」。
其他被列為最不受歡迎的體驗還包括:彈出式廣告、自動播放有聲影音廣告、大型置頂/置底黏性廣告(Large Sticky Ads);行動端另有插頁廣告(Prestitial Ads)、閃爍動畫廣告、全螢幕捲動覆蓋廣告等。這份清單的實務用法是:把它當成「絕對不要做」的黑名單,而不是「做到剛好 29% 就安全」的及格線。
換算成內容站的白話:一篇 3,000 字的文章,行動版廣告佔的垂直高度不該超過整頁高度的三成。以我的經驗,文章中段每 800 到 1,000 字插一個廣告,加上文末一個,大致就會落在安全範圍;再多就開始影響閱讀,也會被 Better Ads 的密度標準盯上。
ads.txt:五分鐘的事,但別以為它是必填
ads.txt 是 IAB Tech Lab 的倡議,Google 的說明是它「helps ensure that your digital ad inventory is only sold through sellers (such as AdSense) who you’ve identified as authorized.」——確保你的廣告庫存只透過你認可的授權賣方銷售。
Google 建議的內容格式是一行:google.com, pub-0000000000000000, DIRECT, f08c47fec0942fa0。四個欄位分別是廣告聯播網/賣方網域、你的出版商 ID、關係類型(DIRECT 表示直接關係),以及認證機構 ID。你只要把中間那串 pub- 開頭的 ID 換成自己的即可。
檔案要放在網域根目錄,也就是 你的網域/ads.txt 這個位置。WordPress 使用者可以直接把檔案上傳到網站根目錄,或用支援 ads.txt 的外掛管理。
關於它是不是必要的,官方寫得很清楚:「Use of ads.txt is not mandatory, but it’s highly recommended.」不是強制,但強烈建議。不放的風險是有人可能冒充銷售你的庫存,讓原本該進你口袋的廣告預算流向假賣方。以五分鐘的成本換這個保障,沒有理由不做。
付款:門檻、驗證與時間表
這一段的每個數字我都逐字核對過 AdSense 說明中心的付款門檻頁與付款流程頁,查核日 2026 年 8 月 6 日。
四道門檻
| 門檻類型 | 美元金額 | 觸發什麼 |
|---|---|---|
| 稅務資訊 | $0 | 一開始就要提交美國稅務資訊 |
| 驗證門檻 | $10 | 需要驗證身分與地址 |
| 付款方式選擇門檻 | $10 | 可以開始設定收款方式 |
| 付款門檻 | $100 | 達標且無其他款項保留時發放款項 |
| 取消門檻 | $10 | 與帳戶關閉時的餘額處理有關 |
我在 2026-08-06 查核官方門檻表時,表中並未列出新臺幣(TWD)這一列。該頁列出的貨幣從美元到烏拉圭披索共三十餘種,字母 T 開頭的只有土耳其里拉(TRY),沒有 TWD。說明頁只寫到「這些額度會因您帳戶的報表帳面貨幣而異」,並未針對未列出的幣別另行說明。所以請不要相信任何「台幣門檻是 X 元」的說法,直接看你自己 AdSense 後台顯示的金額。
時間表
發款時間官方寫得很明確:「If your current balance reaches the payment threshold by the end of the month, and there are no other payment holds, you’ll be issued a payment between the 21st and the 26th of the month.」這句本身沒說是「哪一個月」的 21 至 26 日,要看另一頁〈Payment timelines for AdSense〉的實例才清楚:「Let’s say you accrue estimated earnings throughout the month of June. By July 3rd, you’ll have your June 1st-30th finalized total earnings posted to your Payments page. You’ll then be issued a payment for your June earnings and any other credits on your balance as one lump sum on or around July 21st.」也就是某月底達標,款項是在次月 21 至 26 日之間發放。
驗證有兩條時限要注意。身分驗證:「You have 45 days from the date we first ask you to verify your identity to submit the required documents.」地址驗證則是寄一組 PIN 到你的付款地址,「may take up to 2-3 weeks to arrive. You have 4 months from the date your PIN is generated to complete your address verification.」
PIN 信件寄到台灣要 2 到 3 週,而且是平信,收件地址填錯或門牌不完整就收不到。我的建議是達到 $10 之後就立刻把地址欄位再檢查一次,不要等到 PIN 沒收到才發現地址少寫了樓層。
收款方式
台灣出版商實務上多半使用電匯到本地銀行帳戶。這裡有兩件事要自己確認,官方文件不會幫你算:你的銀行對外幣入帳可能收手續費,以及匯率換算的時點。這兩項都不是 Google 端的成本,Google 的說明頁也沒有列出台灣銀行的費率,請直接問你的往來銀行。
如果 AdSense 只是你多個收入來源之一,收款與記帳會變成一件需要制度化的事。站上談一人接案要不要請記帳士的那篇整理了科目與外包時機,可以當作判斷依據。
稅務:美國稅務資訊表單與台灣的海外所得
這一段涉及稅務,請務必看完文末的免責聲明。以下所有數字都來自官方文件,查核日 2026 年 8 月 6 日。
為什麼台灣人也要填美國稅務表單
AdSense 的付款設定裡有一個「美國稅務資訊」欄位,稅務資訊門檻是 $0,意思是不管你賺多少、住在哪裡,都必須提交。原因寫在 Google 的說明裡:這是為了讓 Google 履行美國國內稅收法典第 1441 條與第 3406 條的義務,用以判定對你的付款適用的正確預扣稅率。
非美國個人通常填的是 W-8BEN;非美國實體(公司)則填 W-8BEN-E。Google 的說明提到這類表單「may be used to claim a treaty benefit (in other words, a reduced rate of withholding)」,也就是可用來主張租稅協定優惠、適用較低的預扣稅率。
但這一項對台灣站長不適用,這是最容易誤會的地方。Google 自己也寫著這個優惠的前提是「you’re a tax resident of a country or region that has an income treaty with the US」,並要讀者自行去 IRS 網站查自己的國家或地區有沒有租稅協定。我在 2026 年 8 月 6 日查 IRS 的〈United States income tax treaties – A to Z〉清單,T 開頭只有 Tajikistan、Thailand、Trinidad、Tunisia、Turkey、Turkmenistan,沒有 Taiwan。換句話說,台灣居住者填 W-8BEN 時沒有可主張的租稅協定稅率,不要在表單上勾選或填寫任何協定條款——那份表單是在偽證罰則下簽署的,填了不符事實的協定主張是自找麻煩。台灣居住者填這份表單的作用是證明自己是非美國人、避免被以 24% 備用預扣處理,而不是拿優惠稅率。
沒填會怎樣
Google 支付中心說明的措辭是:未提供有效稅務文件時,「the default withholding rate is generally 30% on applicable payments」;另外「In some instances, the default withholding rate is 24% where an undocumented partner is presumed US.」也就是預設 30% 預扣,若被推定為美國納稅人則可能是 24% 的備用預扣。
這裡最需要釐清的是:預扣的對象不是你的全部收益,而是「美國來源所得」。官方對出版商與合作夥伴的美國來源所得定義是「revenues (such as advertising views, transactions, subscriptions) that are generated from usage in the United States.」——來自美國境內使用行為所產生的營收。
對一個以台灣讀者為主的繁體中文站來說,這一塊通常佔比極小。但「佔比小」不等於「可以不填」:稅務資訊門檻是 $0,不填會卡住付款流程。
台灣這邊:AdSense 收入怎麼報
Google 的〈Find your contracting entity for tax information〉說明頁列出的簽約主體有四個:Google LLC、Google Ireland、Google Advertising (Shanghai) Company Limited 與 Google Asia Pacific Pte. Ltd.。我在 2026 年 8 月 6 日查核時,這一頁並沒有列出「哪一個國家/地區對應哪一個主體」的對照表,也完全沒有提到台灣,所以任何說「台灣一定是簽新加坡那家」的說法都是推測。官方給的方法是自己查:登入 AdSense、點左側導覽列最下方的「條款」,在「Welcome to AdSense!」段落裡看你的簽約主體是誰。請務必用這個方法確認,不要用推測的,因為這決定了你的收入是境內來源還是境外來源。(就結論而言,上述四個主體都在境外,所以台灣站長的 AdSense 收入實務上仍屬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若你的付款來自境外主體,這筆收入在台灣屬於「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適用的是最低稅負制。《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項目包括「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免納所得稅之所得。但一申報戶全年之本款所得合計數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者,免予計入。」
白話說:全戶全年海外所得合計未達新臺幣 100 萬元,就不必計入基本所得額。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說明也寫著:「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新臺幣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新臺幣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注意是「達 100 萬就全數計入」,不是超過的部分才計入。
就算計入了,還有一道扣除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3 條的條文是「依第十二條及前條第一項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扣除新臺幣六百萬元後,按百分之二十計算」,同條並規定該扣除金額的計算調整方式準用第 3 條第 2 項——也就是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累計上漲達 10% 以上時才調整。
因為調整門檻是 10%,這個金額已經很多年沒動。依財政部公布的資訊,個人基本所得額扣除額目前為新臺幣 750 萬元;財政部 2025 年 11 月 27 日公告 115 年度金額時明確寫著「個人適用之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113年度……均未達應調整標準,免予調整」,所以 113、114、115 年度都是同一個數字。稅務入口網的算式是「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750萬) × 20%」。
| 情境 | 是否需要處理 | 依據 |
|---|---|---|
| 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 | 不必計入基本所得額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第 1 款但書 |
| 全戶全年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 | 海外所得須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 | 同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 |
| 基本所得額在 750 萬元以下 | 扣除後為零,無基本稅額問題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3 條+財政部公告金額 |
| 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 | 超過部分按 20% 計算基本稅額,再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 | 同上 |
對絕大多數剛起步的內容站長來說,AdSense 的年收入離 100 萬元有一段距離,實務上不會觸發最低稅負制。但如果你同時有海外接案、海外平台分潤、境外投資收益,這些要加總計算,不是分開看。海外所得與國內執行業務所得的申報差異,站上那篇自由工作者報稅全攻略把 9A、9B 與海外所得拆開講得比較完整。
另外一個常被問到的問題是要不要辦稅籍登記。這件事的判斷點不是「有沒有收入」,而是營業行為與起徵點,站上有一篇一個人接案要辦營業登記嗎專門在談這個判斷。若你是全職經營網站、沒有雇主,勞健保的投保方式也要一併安排,可參考職業工會勞健保怎麼保。

收益現實:RPM 由什麼決定,中文站為什麼普遍偏低
這是我最想寫、也最容易寫壞的一章。網路上關於「中文站 RPM 多少」的說法滿天飛,但我在 2026 年 8 月 6 日翻遍 AdSense 說明中心,找不到任何 Google 官方公布的分語言或分國家 RPM 數據。所以我不會給你一個數字,我會給你造成差距的結構性原因。
RPM 的三個決定因素
把 RPM 拆開來看,它等於「每次曝光的價值 × 每次瀏覽產生的曝光數」。前者由廣告主出價決定,後者由你的版位配置決定。
Google 官方對 CPC 的說法已經把第一項講明白了:「The CPC for any ad is determined by the advertiser; some advertisers may be willing to pay more per click than others, depending on what they’re advertising.」同樣一個讀者,看金融保險內容和看生活雜記內容,對廣告主的價值差好幾倍,因為前者的後續成交金額高得多。
| 影響因素 | 方向 | 你能不能控制 |
|---|---|---|
| 主題的商業價值 | 廣告主願意出的價格差異極大 | 可以(選題階段) |
| 讀者所在地區 | 各地廣告市場規模與競爭程度不同 | 幾乎不能(除非改語言) |
| 裝置 | 桌機與行動的版位型態與價格結構不同 | 部分可以(版型設計) |
| 季節 | 廣告預算有明顯的年度週期 | 不能 |
| 每頁曝光數 | 版位數量與可視性直接影響 | 可以,但受 Better Ads 密度標準限制 |
| 廣告來源多寡 | 落入出版商限制的內容可競標來源變少 | 可以(避開受限題材) |
為什麼中文站普遍低於英文站:看市場規模
與其猜 RPM,不如看兩個有官方出處的市場規模數字,量級差距會說話。
美國這邊,IAB 與 PwC 合作的《Internet Advertising Revenue Report》2025 全年度版(2026 年 4 月發布)顯示,美國數位廣告營收達 2,946 億美元,年增 13.9%;其中社群媒體 1,177 億美元(年增 32.6%)、搜尋廣告 1,142 億美元(年增 11%)。報告並指出 2025 年並沒有奧運、世界盃或大選這類會推升廣告支出的週期性事件。
台灣這邊,DMA 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於 2025 年 8 月 4 日發布的《台灣 2024 全年度數位廣告量統計報告》顯示,台灣數位廣告市場總量為 636.83 億元新臺幣,年成長率 4.32%;其中行動端投放 495.33 億元、占整體 77.9%,電子商務產業投放 103.67 億元、年成長 5.49%,首度突破百億。
要提醒的是,這兩個數字年度不同(美國是 2025 年、台灣是 2024 年)、幣別不同(美元對新臺幣),統計機構與調查口徑也不同——IAB/PwC 統計的是美國數位廣告總營收,DMA 統計的是台灣數位廣告投放量,兩者的納入範圍與調查方法並不對等。所以這組對比只能用來看量級,不能拿來算比例、也不能相除當成「差幾倍」。即使如此,一邊以千億美元計、一邊以百億新臺幣計,不必換算匯率也看得出兩個市場的量體落差極大。(我在 2026-08-06 查核 DMA 官網時,尚未看到 2025 全年度的統計報告發布。)
廣告主的總預算就是這麼多,競標你版位的廣告主數量與出價自然反映這個池子的大小。這不是你的內容不好,是市場結構。理解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它會讓你停止在「怎麼把 RPM 拉高三倍」上面浪費時間,轉而去想更根本的問題。
那更根本的問題是什麼
是收入結構。如果 AdSense 的 RPM 有結構性天花板,那把同一批流量換成其他形式的收入就是必然的方向。我自己的順序是這樣:
第一,先用 AdSense 當檢測器。它幾乎零邊際成本,可以在不打擾讀者的前提下告訴你哪些主題有商業需求、哪些頁面的讀者黏著度高。第二,把高 RPM 的主題群找出來,在那些主題上加上更高單價的變現方式:聯盟連結、電子報、數位產品或服務。
各種變現方式的實際門檻與取捨,站上有一篇部落格怎麼開始賺錢把五種方式並排比較過。若要走聯盟路線,聯盟行銷平台推薦整理了台灣可加入的聯盟網;要做自有名單,電子報訂閱名單從 0 到 1000談的是訂閱來源與發送節奏;要賣自己的東西,數位產品要在哪裡賣比較了平台抽成結構。
如果你的內容形式適合延伸到影音或聲音,YouTube 頻道變現與 Podcast 變現兩篇分別整理了門檻。長期來看,最能拉開收入差距的其實是個人品牌的利基定位與信任訊號,而不是版位配置。
一個誠實的期望值校準
我不會給你「每千次瀏覽可以賺多少」的數字,因為那取決於你的主題、讀者地區與版位。但我可以給你一個可以自己算的框架:
拿官方公式反推——要達到 $100 的付款門檻,你需要「月流量 × 你的 RPM ÷ 1000 ≥ 100」。等你有第一個月的真實 RPM 之後,把它代進去,就知道自己離門檻還有多遠、需要多少倍的流量成長。用自己的數字算,比看任何人的經驗分享都準。
另外提醒一個時間感:付款門檻是累積的,不是每月歸零。所以初期即使一個月只有幾美元,也是往 $100 的路上累積,只是要有心理準備這條路可能以年為單位。想維持長期投入的節奏,可以參考站上談數位遊牧怎麼建立被動收入的那篇,它把「被動」這件事的真實成本講得比較清楚。
從零到通過的實作順序
把前面所有內容壓縮成一份可執行的清單。這是我第二次送審時實際照著做的順序。
階段一:內容基礎
不設篇數目標,改設「每一篇都能回答一個具體問題」的品質目標。把站上所有頁面盤點一次,分成三類:可以留、需要重寫、應該從索引移除。系統自動產生的標籤頁、分頁、作者頁確認為 noindex。
選題階段就開始考慮商業價值,不是為了塞廣告,而是因為高商業價值的主題同時意味著讀者有明確需求。這件事跟 SEO 的關鍵字策略是同一件事的兩面。
階段二:站台完備度
補齊隱私權政策、關於、聯絡三頁。隱私權政策要實際說明你使用哪些 Cookie、哪些第三方會收到資料——如果只是複製一份範本卻沒有寫到廣告 Cookie,那份政策等於沒寫。確認選單結構清楚、沒有大量失效連結、行動版沒有破版。
如果你有歐洲流量,這個階段就要把認證 CMP 裝好,不要等通過審核才處理。用什麼佈景主題會影響你之後放版位的自由度,站上有一篇WordPress 佈景主題推薦把速度考量一起納入比較;若你還在猶豫要不要自架,為什麼選 WordPress 架站那篇也列了三個不適合的情況。
階段三:送審與等待
送出申請後不要頻繁改版。審核期間大改網站結構,只會讓審核人員看到一個不斷變動的站。這段時間繼續正常發文即可。
如果收到不通過,先看官方回覆用的是哪一句措辭,對照本文前面那張表逐項處理,改完再送。官方明說多數情形改善後可以重新申請,所以被拒不是終點。
階段四:通過之後的前 90 天
前 30 天用自動廣告蒐集版位資料,同時放上 ads.txt。第 30 到 60 天檢視各頁面 RPM,找出高價值主題群。第 60 到 90 天改為手動版位並依 web.dev 建議固定容器高度,然後量一次 CLS 確認在 0.1 以下。
同時開始建立第二個收入管道,不要等 AdSense 收入「穩定」再開始——依前面的市場結構分析,它可能不會穩定到你期待的程度。
常見問題
AdSense 到底要幾篇文章才會過?
Google 官方沒有公布任何篇數或字數門檻。2026 年 8 月 6 日查核 AdSense 資格說明頁,內容要求只有一句敘述性的「Your content must be high-quality, original, and attract an audience.」審核是質性判斷,湊數量不會提高通過機率。你在別處看到的具體數字都是他人經驗歸納,不具官方效力。
被拒之後可以重新申請嗎?
可以。官方在「帳戶未獲核准」的說明中,對重複帳戶、內容不足、品質問題、違反政策、導覽困難、流量來源問題、不支援語言等情形,都寫明改善後可重新申請。唯一的例外是:因無效流量或違反政策而被終止帳戶的出版商,不得再開新的 AdSense 帳戶。
自己不小心點到自己的廣告會怎樣?
AdSense 計畫政策的措辭是「Please note that clicking your own ads for any reason is prohibited.」沒有例外條款。單次誤點通常會被系統過濾,但不要因此心存僥倖,更不要為了「測試版位」刻意點擊。要確認版位是否正常,應該看後台曝光數據。官方也明白表示,即使無效流量是第三方在你不知情下產生,出版商仍須負最終責任。
自動廣告會不會害我的 Core Web Vitals 變差?
Google 的自動廣告說明頁(2026-08-06 查核)沒有提到 Core Web Vitals。但 web.dev 明確把「third-party ads or widgets that dynamically resize themselves」列為版面位移來源,並建議預先保留空間、依歷史資料選最可能的尺寸,以及在沒有廣告回填時用佔位元素撐住空間,因為移除已保留的空間造成的位移可能跟插入內容一樣嚴重。CLS 良好門檻是 0.1 以下,以第 75 百分位數計算。
台灣人收 AdSense 要繳多少稅?
美國端:稅務資訊門檻是 0 美元,一定要提交;未提供有效稅務文件時,非美國人適用的預設預扣稅率一般為 30%,且預扣對象是「美國來源所得」,官方定義為來自美國境內使用行為所產生的營收。要注意台灣不在美國的租稅協定清單內(2026-08-06 查核 IRS 清單,T 開頭無 Taiwan),所以台灣居住者填 W-8BEN 時沒有協定優惠稅率可主張,不要在表單上填任何協定條款。台灣端:若付款來自境外主體,屬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新臺幣 100 萬元免計入基本所得額;即使計入,基本所得額扣除 750 萬元後才按 20% 計算基本稅額。實際情形請以你的簽約主體與個人稅務狀況為準。
ads.txt 一定要放嗎?沒放會不會不給過?
官方措辭是「Use of ads.txt is not mandatory, but it’s highly recommended.」不是強制,也不是審核條件。但它是防止他人冒充銷售你的廣告庫存的機制,成本只有上傳一個純文字檔,建議一開始就放。格式是 google.com, pub-你的出版商ID, DIRECT, f08c47fec0942fa0,放在網域根目錄。
廣告可以放幾個才不算太多?
Google 沒有公布單頁廣告數量上限。可參考的官方標準是 Google 出版商政策納入的 Better Ads Standards,其中行動網頁「Ad Density Higher Than 30%」、桌機網頁「Ad Density Higher than 50%」都被列為最不受歡迎的廣告體驗。彈出式廣告、自動播放有聲影音廣告、大型黏性廣告同樣在黑名單上。把這份清單當成禁區,而不是及格線。
資料來源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Eligibility requirements:證明官方對資格只有內容品質、政策相符與年滿 18 歲三條敘述性要求,未公布篇數、字數、網站年齡或流量門檻。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Your AdSense account wasn’t approved:證明各項不通過理由的官方措辭,以及改善後可重新申請、但因無效流量或違規被終止者不得再開帳戶。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AdSense 計畫政策:證明「Clicking your own ads for any reason is prohibited.」與流量來源、廣告版位、網站行為等禁止事項。
- Google 出版商政策(Google Publisher Policies):證明內容、行為、隱私、規定與其他標準四大類政策架構,以及 Better Ads Standards 被納入其中。
- Google 出版商限制(Google Publisher Restrictions):證明落入限制的後果是可競標的廣告來源變少,與違反政策的後果不同。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Invalid traffic:證明無效流量的官方定義與四類舉例,以及出版商須負最終責任。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Ad serving limits:證明廣告放送受限的兩種成因與「typically impacts publishers for less than 30 days」的官方措辭。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廣告版位政策:證明只能用「Advertisements」或「Sponsored Links」標示廣告、不得偽裝、不得放在非使用者主動觸發的視窗。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Auto ads 總覽:證明自動廣告的運作方式與格式分類,並證明該頁未提及 Core Web Vitals。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ads.txt:證明 ads.txt 的建議格式與「not mandatory, but it’s highly recommended」的官方定位。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Revenue share:證明內容型廣告在「廣告採購平台抽取費用之後」出版商拿 80%,並以「For example」串接說明廣告主透過 Google Ads 購買時出版商約留下 68%,以及分成比例不因地區而異、其他產品分成未公布。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付款門檻:證明美元的驗證/付款方式選擇門檻 $10、付款門檻 $100,並證明表中未列新臺幣。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Steps to getting paid:證明每月 21 至 26 日發款、身分驗證 45 天、PIN 郵寄 2 至 3 週與 4 個月完成期限。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Payment timelines for AdSense:以六月收益、七月三日結算、七月二十一日左右發款的官方實例,證明款項是在達標的「次月」21 至 26 日之間發放。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RPM:證明 RPM 的官方定義、公式與 $0.15/25 次瀏覽等於 $6.00 的範例。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CPC:證明每次點擊價格由廣告主決定,且依廣告內容而異。
- Google 支付中心說明-US tax information reporting & withholding:證明未提供有效稅務文件時一般為 30% 預扣、推定為美國人時 24% 備用預扣,以及美國來源所得的定義;並證明優惠稅率的前提是「a tax resident of a country or region that has an income treaty with the US」。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Find your contracting entity for tax information:證明官方僅列出四個簽約主體、未提供國家對照表也未提及台灣,並證明查詢方式是登入後於「條款」的「Welcome to AdSense!」段落確認。
- IRS-United States income tax treaties – A to Z:證明美國租稅協定清單中 T 開頭為 Tajikistan、Thailand、Trinidad、Tunisia、Turkey、Turkmenistan,不含 Taiwan,台灣居住者無租稅協定優惠可主張。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歐洲經濟區、英國與瑞士的同意管理規定:證明 2024 年 1 月 16 日起 EEA 與英國、2024 年 7 月 31 日起瑞士須使用經認證且整合 TCF 的 CMP。
- Google EU 使用者同意政策:證明取得 Cookie 與個人化廣告資料使用同意、以及揭露每一個可能收集資料的第三方的義務。
- web.dev-Cumulative Layout Shift (CLS):證明 0.1/0.25 的良好與不良門檻、第 75 百分位數的評估方式,以及第三方廣告是位移來源之一。
- web.dev-Optimize Cumulative Layout Shift:證明為廣告版位預留空間、依歷史資料選尺寸、以及不要在無廣告時收掉空間的三項建議原文。
- Coalition for Better Ads-Better Ads Standards:證明行動網頁廣告密度超過 30%、桌機超過 50% 被列為最不受歡迎的廣告體驗。
- 全國法規資料庫-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2 條:證明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須計入基本所得額,但一申報戶全年未達新臺幣 100 萬元者免予計入。
- 全國法規資料庫-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3 條:證明基本所得額扣除新臺幣 600 萬元後按 20% 計算,扣除金額依物價指數調整。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最低稅負制:證明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須全數計入、扣除額 750 萬元與 20% 稅率的計算方式。
- 財政部-公告 115 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證明個人基本所得額適用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 113 年度,115 年度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 113 年度上漲 4.13%、未達應調整標準免予調整;所附〈115 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一覽表〉PDF 中,「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個人)」欄位調整前與 115 年度均為新臺幣 750 萬元。
- DMA 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2024 年台灣數位廣告市場達 636.83 億元:證明台灣 2024 全年度數位廣告量、年成長率、行動占比與電商投放金額。
- IAB-Digital Ad Revenue Climbs to Nearly $300B(2026 年 4 月 16 日發布):證明美國 2025 年數位廣告營收為 $294.6 billion(2,946 億美元)、年增 13.9%,社群 $117.7 billion(年增 32.6%)、搜尋 $114.2 billion(年增 11%)。
- IAB/PwC-Internet Advertising Revenue Report: Full Year 2025:證明該報告由 IAB 與 PwC 共同製作、2026 年 4 月 16 日發布,2025 年營收「nearly $300 billion」、年增 13.9%。
- Google AdSense 說明中心-支援的語言:證明「Chinese (traditional)」(繁體中文)列在可作為網站主要語言的支援清單內。
免責聲明:本文的稅務內容僅為依官方公開資料整理的一般性資訊,查核日為 2026 年 8 月 6 日,不構成稅務、法律或財務建議。個人的居住者身分、簽約主體、所得性質與其他所得項目都會影響實際申報方式與稅負;金額、稅率與門檻亦可能隨法規修正或財政部公告而變動。實際申報請以現行法規與國稅局函釋為準,並洽詢會計師、記帳士或所轄國稅局。







